機構需要公開的其他綜合信息(建議公開業務接洽情況)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類別 | 合同意向 | 業務代表 | 接洽時間 |
JSJA-2018-029 | 江蘇吉華化工有限公司(八分廠)6000t/a合成蒽醌、10000t/a亞硝酰硫酸、15000t/a蒽醌型分散染料(9000t/a分散藍56#、6000t/a分散紅60#)、12000t/a偶氮型分散染料(4000t/a分散藍291#、4000t/a分散紫93#、1000t/a分散橙288#、3000t/a分散橙61#)、1000噸/年溴素綜合利用項目總圖、部分工藝、設備調整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 類1.4(b) | 資料齊全后30天完成 | 徐培友、徐志東 | 2018.3.28 |
安全評價業務網上公開信息表 | |||||
機構名稱 | 江蘇佳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資質證號 | APJ-(蘇)-333 | ||
項目名稱 | 江蘇吉華化工有限公司(八分廠)6000t/a合成蒽醌、10000t/a亞硝酰硫酸、15000t/a蒽醌型分散染料(9000t/a分散藍56#、6000t/a分散紅60#)、12000t/a偶氮型分散染料(4000t/a分散藍291#、4000t/a分散紫93#、1000t/a分散橙288#、3000t/a分散橙61#)、1000噸/年溴素綜合利用項目總圖、部分工藝、設備調整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 項目規模 | / | ||
業務范圍 | 4.b化學原料、化學品及醫藥制造業 | 合同期限 | 1年 | ||
項目類別 | 類1.4(b)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8.7.20 | ||
安全評價過程控制情況 | |||||
安全評價項目管理 | 項目組長 | 技術負責人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
張莉、徐長江 | 孫海民 | 陳金鋒 | |||
安全評價報告編制過程 | 報告編制人 | 報告審核人 | |||
張莉 | 潘峰燕 | ||||
安全評價項目參與人員 | 安全評價師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技術專家及技術人員 | ||
張 莉、王 彪、王明全、陳傳超、高 偉、徐長江 | 張莉、王明全 | / | |||
安全評價項目現場開展工作情況 | 現場勘查人員 | 勘查時間及任務 | 現場勘查照片 | ||
張 莉、王 彪、王明全、陳傳超、高 偉、徐長江 | 勘察任務:勘查企業廠區及周鄰情況 | 有 | |||
安全評價項目簡介 | 江蘇吉華化工有限公司(簡稱“吉華化工”)位于江蘇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區,創建于2006年7月24日,注冊資本20000萬元人民幣,法人代表徐江勇。現有職工840人,技術管理人數30人,專職安全管理人數22人。 吉華化工因產品質量要求提高,工藝流程優化,對10000t/a合成蒽醌、10000t/a亞硝酰硫酸、15000t/a蒽醌型分散染料(9000t/a分散藍56#、6000t/a分散紅60#)、12000t/a偶氮型分散染料(4000t/a分散藍291#、4000t/a分散紫93#、1000t/a分散橙288#、3000t/a分散橙61#)、1000噸/年溴素綜合利用項目總圖、部分工藝、設備進行了調整。因10000t/a合成蒽醌設備數量減少,其產能也相應減少,變更后的合成蒽醌產能為6000t/a,相應的副產品鹽酸產能降低為3000t/a,中間產品苯產能降低為600t/a。 項目總圖、部分工藝、設備調整后所涉及的原輔材料品種未發生變化,10000t/a合成蒽醌產能減少為6000t/a,相應的副產品鹽酸產能降低為3000t/a,中間產品苯產能降低為600t/a;9000t/a分散藍56#新增稀硝酸回收工序,增加副產1092.69t/a稀硝酸(35%)自用,不對外出售。其余產品及產能均未發生變化。 | ||||
評價項目其他信息 | 本期專項涉及的建(構)筑物間距分析仍采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的要求。 吉華化工已委托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資質證書號碼:A136001820、****)對上述變化的主要裝置、設備進行了設計調整。委托南通通博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資質證書編號:A1124032068366-10/3)進行了施工,委托浙江南方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資質證書編號:E133007239)進行了監理,施工質量良好。施工結束后,并對本期調整的設備進行了調試,調試均合格,能夠達到預期要求。 吉華化工八分廠本次評價范圍內涉及的危化品有:苯酐(1252)、苯(49)、三氯化鋁(1842)、硫酸(1302)、硝酸(2285)、溴素(2361)、苯酚(60)、氫氧化鉀(1667)、液堿(1669)、發煙硫酸(723)、亞硝酰硫酸(2486)、對硝基苯胺(2231)、亞硝酸鈉(2492)、鹽酸(2507)、二氧化硫(639)、溴化氫(2410)、氯化氫(1475)、2,4-二硝基苯酚(592)、氫溴酸(1665)、硫化鈉(1288)、氨(2)、氯(1381)等,這些物質分別具有火災、爆炸、中毒、腐蝕、灼傷等危險、有害因素。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及《國辦函〔2017〕120號》,本次變更范圍涉及的原料溴素屬于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原料鹽酸、硫酸及產品鹽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本次變更范圍涉及的氯為劇毒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本次變更范圍涉及高毒物品為原料氯、苯、對硝基苯胺及制冷劑氨。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本次變更范圍內涉及的易制爆危化品為硝酸、副產品2,4-二硝基苯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 號),本次變更范圍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依據《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 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和《關于規范化工企業自動控制技術改造工作的意見》(蘇安監[2009]109號),本次變更范圍內涉及危險化工工藝有分散藍56#的硝化工藝;分散藍291#、分散紫93#、分散橙288#、分散橙61#的重氮化、偶氮化工藝。該項目重氮化按要求安裝了DCS和SIS控制系統,偶氮化工藝按要求安裝了DCS和SIS系統;硝化工藝根據現行要求,安裝了DCS系統和SIS系統。本項目涉及的高危儲罐為苯儲罐,采用的安全設施有液位超限報警及自動切斷。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吉華化工八分廠本次變更涉及的重大危險源物質有氯、苯、發煙硫酸、硝酸、溴素、二氧化硫、2,4-二硝基苯酚、亞硝酸鈉、氯化氫、氮氧化合物、氨等,現有項目涉及的重大危險源物質有:苯、發煙硫酸、硝酸、氨、氯、二氧化硫、氯化氫、溴素、2,4-二硝基苯酚、天然氣、硫化鈉、氧(壓縮的)、一氧化碳,經計算,吉華化工八分廠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等級未發生變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吉華化工已制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備案號為BA蘇320922【2018】005)。 根據《 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 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本次變更范圍涉及的重點監管化學品有氯(序號1)、苯(序號9)、苯酚(序號37)、二氧化硫(序號11)、氨(序號2)。吉華化工已根據《 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 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3〕12號)要求,從特別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應急處置原則等五個方面,對列入《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及《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中的涉及的危險化學品逐一落實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 對照《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2015年 批)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5】75號)和安監總科技【2016】137號,本期專項不涉及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中所列的淘汰落后設備。 根據《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2007)、《江蘇省粉塵涉爆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檢查表(試行)》(蘇安監辦【2015】38號)的要求,本次評價涉及的蒽醌、分散藍56#、分散紅60#、分散藍291#、分散紫93#、分散橙288#、分散橙61#為可燃性粉塵,因此,本次變更項目涉及的807車間、808車間、809車間、803車間、噴塔干燥區為爆炸性粉塵作業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