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需要公開的其他綜合信息(建議公開業務接洽情況)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類別 | 合同意向 | 業務代表 | 接洽時間 |
JSJA-2018-012 | 濱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噸喹啉酸生產線技改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類1.4(b) | 資料齊全后30天完成 | 張忠、徐志東 | 2018.1.2 |
安全評價業務網上公開信息表 | |||||
機構名稱 | 江蘇佳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資質證號 | APJ-(蘇)-333 | ||
項目名稱 | 濱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50噸喹啉酸生產線技改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項目規模 | / | ||
業務范圍 | 4.b化學原料、化學品及醫藥制造業 | 合同期限 | 1年 | ||
項目類別 | 類1.4(b)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8.2.28 | ||
安全評價過程控制情況 | |||||
安全評價項目管理 | 項目組長 | 技術負責人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
張莉、王明全 | 孫海民 | 張曉英 | |||
安全評價報告編制過程 | 報告編制人 | 報告審核人 | |||
張莉、王明全 | 陳金鋒 | ||||
安全評價項目參與人員 | 安全評價師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技術專家及技術人員 | ||
張 莉、孫利根、王明全、楊立利、 陳傳超、蔣維浩 | 張莉、王明全 | / | |||
安全評價項目現場開展工作情況 | 現場勘查人員 | 勘查時間及任務 | 現場勘查照片 | ||
張 莉、孫利根、王明全、楊立利、 陳傳超、蔣維浩 | 勘察任務:勘查企業廠區及周鄰情況 | 有 | |||
安全評價項目簡介 | 濱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太科技”),位于江蘇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法定代表人葉再國,注冊資本16000萬元人民幣整, 社會信用代碼91320922753211646K,成立時間2003年8月25日。現有兩個分廠,分別為南廠區(又稱一分廠)和北廠區(又稱二分廠)。其中南廠區位于江蘇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南區,占地面積為77559m2;北廠區位于江蘇濱海經濟開發區沿海工業園北區,占地面積為100000m2,北廠區原前身為江蘇啟創化工有限公司(注:永太科技和啟創化工法人原均為何人寶,江蘇啟創化工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被濱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原江蘇啟創化工有限公司名稱注銷)。本期驗收項目建設于濱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北廠區,不涉及南廠區。 永太科技年產60噸阿托伐他汀、150噸喹啉酸生產線技改項目已于2013年12月31日取得鹽城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組織的聯合會審意見《關于2012年11月份、12月份鹽城市化工技改項目聯合會審結果的通知》{鹽經信投資[2013]370號},于2015年2月11日取得鹽城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備案號:3209001500764);2015年10月18日通過安全預評價專家審查;2015年11月12日通過安全設施設計專家審查;該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已于2016年1月10日通過專家審查確認,同意進行試生產,試生產期限為2016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9日。后因年產60噸阿托伐他汀項目環保手續不齊全,企業已放棄建設并拆除了相關裝置,導致年產150噸喹啉酸裝置也未能及時進行竣工驗收,后企業重新申請進行試生產,試生產期限為2017年8月16日至2018年2月15日。 | ||||
評價項目其他信息 | 本期年產150噸喹啉酸生產裝置布置在新建的1#車間(總圖序號1、甲類)。儲存設施利用企業原有倉儲設施,涉及倉庫有3#倉庫(18、甲類)、4#倉庫(19、乙類),涉及罐區改建,新增硫酸、液堿儲罐,利用原有鹽酸儲罐。 1#車間、罐區于2017年8月17日已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鹽公消驗字【2017】第0237號);3#倉庫、4#倉庫已于2011年12月23日取得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鹽公消驗【2011】第0402號)。 永太科技年產150噸喹啉酸生產線技改項目的安全設施委托江蘇清城化工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資質證書編號:A232014747)進行了設計,委托臺州市聯華化工設備安裝有限公司(資質證書編號:TS3233012-2017;TS3833085-2015)對該項目進行了施工,委托河北鴻泰工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資質證書編號:E213000306)對施工安裝過程進行了監理,施工質量良好,符合要求,施工過程中未出現異常情況,安全設施的施工符合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施工過程中未涉及變更。 對照《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本期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硫酸(序號1302)、氯酸鈉(序號1535)、鹽酸(序號2507)、固/液堿(序號1669)、氮(序號172)。這些危險化學品分別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蝕等危險特性,在生產過程中主要存在著火災、爆炸、腐蝕、中毒等危險、有害因素。本期項目產品喹啉酸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無副產品及中間產品,因此,本期驗收項目屬于非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不需要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其內外建構筑物間距分析采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的要求。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本期項目涉及的硫酸、鹽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永太科技購買硫酸、鹽酸時應在購買前將所需購買的品種、數量,向濱海縣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項目涉及易制爆危化品為氯酸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本期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本期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本期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根據《 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 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本期項目不涉及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涉及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有氯酸鈉(序號1)。永太科技應根據《 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和《 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要求,從特別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應急處置原則等五個方面,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逐一落實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 對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進行辨識,本期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物質有:氯酸鈉。經辨識,永太科技北廠區本期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北廠區整個廠區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本期項目不屬于禁止類或限制類項目。 根據安監總管三【2013】3號、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蘇安監【2009】109號文,本期項目生產過程中涉及氧化危險工藝。氧化釜加裝壓力表、溫度計、泄壓裝置;溫度、壓力、攪拌電流遠傳,超溫、超壓報警,攪拌電流異常報警;釜內物料溫度與氧化釜夾套蒸汽進口調節閥聯鎖調節、出口切斷閥打開;釜內溫度與氯酸鈉溶液滴加調節閥聯鎖;釜內物料溫度與氧化釜夾套冷卻水進口調節閥聯鎖調節、出口切斷閥打開;釜內物料溫度與氧化釜夾套冷凍鹽水進口調節閥聯鎖調節、出口切斷閥打開;釜內超溫、超壓、攪拌電機故障緊急切斷氯酸鈉溶液滴加切斷閥;釜內超溫、超壓、攪拌電機故障緊急切斷氧化釜夾套蒸汽進口切斷閥;釜內超溫、超壓、攪拌電機故障緊急打開冷凍鹽水進口切斷閥。本期項目不涉及高危儲罐。 永太科技已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88號)的要求修訂了本企業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調整、充實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已于2018年2月8日報濱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備案編號:F20180003)。 根據《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2007)、《江蘇省粉塵涉爆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檢查表(試行)》(蘇安監辦【2015】38號)的要求,本期驗收項目涉及氯酸鈉的使用和儲存,因此1#車間和3#倉庫為爆炸性粉塵作業場所。 |